大革命时期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国共合作的进行,特别是大革命高潮的到来、北伐战争的胜利和工农运动的高涨,为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党的思想、组织和制度等各方面的建设都有相当的进展。1927年6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还把“党的建设”问题列为专门一章。
在这个时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已取得初步进展。党对民主革命的目标、领导权、动力和革命对象等重大问题通过革命实践的探索,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党对土地革命、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的重要性也开始有了初步的认识。
在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方面,党提出了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了党中央机关和党的各级地方组织的建设以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得到了迅速扩大。
1923年党的三大在制定国共合作方针的同时,提出要“努力从各工人团体中,从国民党左派中,吸收真有阶级觉悟的革命分子,渐渐扩大我们的组织,谨严我们的纪律,以立强大的群众共产党之基础”的任务。中共中央在1924年5月举行的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通过《党内组织及宣传教育问题议决案》,指出“在大产业的工人里扩大我们的党,是现时的根本职任之一”。这次扩大会议前,中共中央设有职工运动委员会作为工作机构。扩大会议之后,中共中央开始设立组织秘书、宣传报刊、宣传教育、工农、妇女、工会运动、出版等工作机构。1925年1月召开的党的四大强调,“组织问题为吾党生存和发展之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决定设立中央组织部,作为“实际上真能指导地方之党的组织”。大会还决定党的组织体制是中央集权制,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同时,对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提出明确的、严格的组织纪律要求。大会明确规定以支部作为党的基本组织,强调党支部建设应当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党的四大之后,各地党的建设出现了一个新局面,其中湖南党组织的工作做得尤为出色,中共中央称赞“湘区党的组织为各地之冠”。
在大革命的高潮到来之后,1925年10月召开的党的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提出了在极短时间内将党“从小团体过渡到集中的群众政党”的要求,强调要“吸收无产阶级及先进的智识阶级中最革命的分子”党;“对于革命的工人学生农民免除入党之手续上的繁杂形式”;还缩短了党员的候补期,规定工人、农民为一个月,知识分子为三个月。会议还强调了对党员进行教育和训练的重要性。会后,党在北京建立了一所高级党校,用来培养党的干部。
在北伐胜利进军和工农运动高涨的形势下,党的队伍迅速壮大。全国除新疆、青海、贵州、西藏、台湾外,都建立了党的组织或有了党的活动。据1927年3月统计,党员总数达到了57967人,其中工人成分占53.8%、农民占18.7%、知识分子占19.1%、军人为3.1%、中小商人为0.5%、其他成分为4.2%。女党员占到党员总人数的10%。党的队伍的壮大和自身建设的加强,推动了大革命运动的发展。
在大革命时期,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注意对干部和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和党的政策的教育、无产阶级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严守党的纪律的教育、反对和防止贪污腐化的教育等。党还大力加强宣传出版工作。中央和各地党组织先后创办了许多刊物。中央主办的政治机关报《向导》,1926年每期销量达到2.5万份左右。
大革命时期,党在自身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处于起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