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学院动态

人生最重要的七个字 ——法律系2018级法学本科(专升本)入学教育第四课

发布日期:2018-09-21   来源:   点击量:

9月18日下午,学院副院长蔡云川踏着绵绵秋雨而来,为我院法律系2018级法学本科(专升本)新生上了入学教育的第四课。这堂课让我们真正领悟了人生最重要的七个字——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次讲座由法律系主任李向阳主持,各班班主任老师和辅导员也来聆听了此次讲座。

蔡院长说,世界充满诱惑,充满矛盾,也充满选择。大到婚姻家庭和职业,小到每天去餐厅吃饭,面对琳琅满目的美食,你都在面临随时变化着的选择。我们或许还可以从一些词语的构成看出人生的矛盾与选择,比如:舍得、进退、危机......那么,同学们在宝贵的两年大学时光里应该如何选择?

蔡院长认为,人生最基本的选择是:有所为,有所不为。

哪些我们“不为”?

违反党纪国法的事不能为:你承受不了法纪之重。违反公德良俗的事不能为:你承受不了谴责之痛。违反校规校纪的事不能为:你承受不了虚度时光之悔。不为无意之事,不交无益之友,不沉迷于手机,不醉心于手机上碎片化的知识。

哪些需要我们“为”?蔡院长与大家分享了几个视频,他让大家明白了,在宝贵的大学时光里,我们必须在思想上告别昨天,告别对父母、对老师的心理依赖,成为一个有独立人格的公民,必须对自己做出的每一个决定负责。

蔡院长说:学习需要付出,中国有句古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只有付出最艰辛的努力,才能得到人生最深层次的喜悦。对努力的同学来说,要努力到什么程度呢?套用年轻人的一句口头禅:努力到无能为力,拼搏到感动自己!

讲完基本的“为与不为”之后,蔡院长又从“文化、文学、情怀”角度让我们领略了更高层次的“为与不为”。

人文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中国的“文”以“人”为本,“人”以“文”为内质。它通过人与自然、社会和心灵等诸关系的调节而生发出礼乐文化、人伦文化、生存文化等。所谓人文精神,是指对人的生命与尊严、意义与价值的理解,它既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追求,也是一种形而下的思考。作为当代大学生,无论的积淀文化知识与素养,还是提高文学修养,最终是为了涵养人文情怀。

蔡院长希望我们既要脚踏实地的人,又要做一个有文化思想内涵,懂的文学艺术欣赏,有品位的人!

对于蔡院长今天的讲座,学生和老师有话说:

孟晶晶:

今天的讲座,与其说是讲课,不如说是谈心。伴随着绵绵秋雨,聆听这样一场教诲,两个小时的讲座是我人生路上的一场重要的修炼,有疑惑、有思考、有顿悟、有了然,有受益终生的收获。正如蔡院长所说,我们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努力学习,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做一个既能脚踏实地又能仰望天空的人。

杨利娟:

这堂课让我想到了大文学家苏轼,在我看来,他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典范。苏东坡一生仕宦不得志,多次被贬,还曾被下在监狱里几乎被处死,但是他就是在外放之中,也敢于上书言事,反映民间疾苦,凡是他能做的事,一定替老百姓去做。他在杭州的时候,在徐州的时候,都为老百姓做了很多事情,就是在他晚年被贬到海南岛之后,还曾为那里的人修建了渡水的桥。这是苏东坡的“有所为”。他在忧愁、患难和挫折之中仍然能够坚持自身的持守,不消极懈怠,不怨天尤人,不改“为民”初衷与作为,表现出“静而达”的修养。这是他的“有所不为”。苏东坡把儒家的忠义奋发的持守跟庄老佛道的超然旷达结合起来,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从而完成了他自己。